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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假社保、假离婚证 造假逃限避费道道还真挺多

发表于2013-08-01

昨日在济南市房产大厦,济南市房管局与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打击房产交易违法犯罪的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了解到,省城揪出的房产交易中的造假行为还真不少,仅假证和假证明就有十几种之多。

  昨日在济南市房产大厦外,济南市房管局与济南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展出展板,提醒市民防范各类房产造假行为,在桌子上摆放着各类假证件和假证明材料,这些假证件包括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单身证明、户籍证明、户籍卡、涉税证明、完税证明等,假证明材料则涉及房管、民政、公安、法院、税务等多个证明。

  在目前的房产交易造假行为中,以购房人提供虚假社保或涉税证明、单身证明等形式居多,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逃避限购政策,或者是为了享受税费减免、银行信贷优惠而获取无房证明。

  据悉,去年10月份房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正式建立联动报案机制。“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案,警方将第一时间受理案件,第一时间没收造假资料并控制造假人。”房管局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说。

  去年以来,济南市公安局直属支队共接受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报警、移交案件86起,通过办理伪造、使用国家机关证明文件案件,共行政拘留3人,行政罚款300元,法制教育200余人次。“今年上半年,查处假房产证14件,各类虚假证明110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说明联动防范效果还是很显著的。”杜建刚说,下一步还将在房产交易大厅安装报警系统,实现一键报警,对造假分子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

  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军介绍说,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相关证件、印章等涉嫌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2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典型案例

  伪造假证件 中介人员被刑拘

  外地人耿某,没达到相关的购房条件。通过中介买房时、因没有相关证明,中介韩某便伪造证件,帮助其购房。还伪造了房屋过户证件(检查性文件)到房产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光做假社保证明大概收取了购房者2万元钱,韩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与某图文设计公司员工左某伪造各类证明。最终韩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左某也被行政处罚500元。

  新闻链接

  真假房产证如何辨快来看一看

  “因为每天要查验的证件很多,所以我们的工作人员对证件的手感、相关材料的格式都比较熟悉,如果有人造假,很容易被发现。”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拿出一份真房产证,和假房产证进行对比,“这个假房产证虽然也有水印,但太过明显,这是其一;其二,房产证上的建房注册号,一看就是后印上去的;其三,这上面房管局的章是黑红色的,真正的章应该呈现很正的红色。”

  记者了解到,现在实行电子版的房产登记簿,工作人员感觉证件不对时,一对照电子登记簿就可以判断是不是假证。造假的证件虽然看上去像模像样,但工作人员可以从纸张、印章、格式以及编号上发现破绽。“2012版的新房产证多了一条防伪线,更加容易辨识,这个是假证做不出来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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